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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地质大学区域、行业、学生组织校友分会筹建指南
发布日期:2020-01-20   浏览次数:

中国地质大学各地方区域、行业、学生组织校友分会(以下简称校友分会)是由校友自愿加入,以增进母校与校友、校友与校友、校友与地方的联络;搭建平台、信息互通、资源互融、共同发展,为母校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的联合性社会团体。

根据《社会团体管理规定》和《中国地质大学校友会章程》,中国地质大学各校友分会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程序:

1、由各区域(行业、学生组织)校友向校友总会提出筹建校友分会的申请,收集所在区域(行业、学生组织)的校友信息(有效联系成员在50人以上,海外地方校友分会有效联系成员应在10人以上),酝酿校友分会筹备组人员名单(8人以上)。

2、校友总会对校友分会筹备组成员校友资格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后,发给筹备组组建校友分会的委托函。

3、校友总会指导校友分会筹备组召开预备会议,初步提出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,参照所属地关于社会团体的管理规定和《中国地质大学校友会章程》,起草校友分会章程(草案)。组织章程原则上应包括业务范围、会员、组织机构、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、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、章程修改程序、组织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等内容,并且明确“本会为中国地质大学校友总会的团体成员,接受中国地质大学校友总会的业务指导”。

4、召开校友分会筹备小组会议,进一步收集整理校友名单。提出校友分会理事会成员的建议名单,初步确定召开校友分会成立大会的时间。有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正式注册。

5、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,向校友总会提出正式申请,校友总会审查后给予同意成立校友分会的正式批复。

6、召开校友分会成员参加的成立大会,通过校友分会章程及组织机构成员名单,成立理事会。校友总会协调中国地质大学领导参会。

7、成立过程文件和活动相关材料由各校友分会自行备案留存。

8、进一步完善校友分会的财务、网站、刊物建设;有序开展日常工作,积极参与校友总会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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