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月22日,省委组织部宣布省委决定:付宏同志任湖北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。付宏
付宏,1979年9月出生,汉族,湖北大悟人,中共党员,教授,硕士生导师,我校2006届经济学硕士校友,现任湖北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。
付宏2006年起任教于湖北经济学院,历任经济学系副主任、主任,2013年挂职荆门市东宝区副区长,2016年任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院长,2020年12月任校党委常委、副院长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等课题十余项,在《中国工业经济》等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(部分成果被ISTP、EI检索收录),出版《新创企业成长轨迹的实证研究》等专著,主编《计量经济学基础》教材。负责的《碳市场配额分配及交易过程虚拟仿真实验》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,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、湖北省商业经济研究会会长、湖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等职。研究成果曾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、湖北省发展研究奖等奖项,作为经济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,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质量发展、产业转型升级及乡村振兴。
工作经历
2006—2016,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学系教师,历任教师、系副主任,系主任; 2013—2016,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(挂职) ;2020年12月起任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常委、副院长。 2026年1月22日,任湖北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。 社会兼职: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;湖北省社科联经团联委员;湖北省经济学会副秘书长。